2015年,东胜区煤炭局在东胜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5年度东胜区煤炭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在东胜区煤炭局门户网站(http://www.dsfg.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煤炭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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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实行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将我局的政务信息内容在“东胜之窗”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主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的内容规范、完整,信息公开量均达标。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
(二)完善机制,健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环节主要就是公开内容的网上填报,我局所公开内容首先由领导审核之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网上填充,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安全。
(三)自查整改,提升建设水平。我局以开展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了门户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其中工作动态类64条,文件类36条。
二是清理行政权力173项。其中,行政处罚权166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补充局属纠察队煤炭市场监督检查和煤炭管理站煤炭市场监督检查两项权力),其他行政权力4项。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各类机关工作制度,全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5%。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从局领导到机关各科室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公布及时、信息准确。二是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今后了,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