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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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东胜区煤炭局在东胜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东胜区煤炭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在东胜区煤炭局门户网站(http://www.dsfg.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煤炭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75367    

  联系地址:东胜区万融集团708办公室,邮政编码:017000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实行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党总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政务信息主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的内容规范、完整,信息公开量均达标。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   

  (二)完善机制,健全规章制度。 2016年,我局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以制度来杜绝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程序。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我局主动公布相关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结果等;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我局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对部分不被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我局严格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配套完善,“专机”专用,“专网”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其中工作动态类120条,文件类36条。二是清理行政权力163项。其中,行政处罚权157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

权力4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各类机关工作制度,全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9.3%。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根据公众的需求进一步优化。2017年,我局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