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东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63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配强人员,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构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并将政务公开责任细化到人。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
(三)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本着将政务公开建设的更加合理、高效、透明、便捷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及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现已建立公开制度6项,包括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舆情收集回应机制、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配套完善,“专机”专用,“专网”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2种渠道、4大栏目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计122条。具体公开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渠 道 | 栏目名称 | 数量(条) | 公开平台 |
1 | 网站 | 信息公开 | 5 | 东胜之窗 |
工作动态 | 73 | |||
通知公告 | 3 | |||
2 | 微信 | 东胜经信 | 41 | 微信公众号 |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83号)文件要求,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坚持先公开预算,后公开决算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经信局2016年的决算数、2017年的预算数以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已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目录的决定》(东政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公布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处罚28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运行流程图等。
(三)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于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重点项目的储备情况、进展情况、汇总情况等。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等环节实行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区长在线”办理公开情况
2016年度,区长热线共转接案件24个,全部办理完毕,办案率为100%,主要涉及物业管理、井盖问题、城乡建设、供电、政策性咨询、电信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案件为零
五、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方向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公开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经信局将紧紧围绕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市、区相关工作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