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资料来源:泊尔江海子镇 发布日期:2025-03-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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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稳定,依法行政。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发展以煤炭开采利用、特色工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3.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集镇建设,提高城镇聚集人口的能力,改善投资环境,服务大项目建设的需要。
  4.加大劳动力的培训转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实用技术等针对产业发展所需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5.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加强镇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6.保障镇区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各类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7.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负责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8.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9.为全镇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全面服务,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科技培训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财务、保密、机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牧、林、
  水工作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
  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辖
  区内防汛抗旱等工作;协助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等工作;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残疾人保障、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提出镇内服务业重大项目和投资计划并抓好项目落实,建立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协调、督促实施服务业优惠政策;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镇内企业统计、项目报批、企业服务、科技服务、政策宣传、招商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城乡统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内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综合协调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矿区生态恢复补偿、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面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赋权清单,负责镇内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其他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海畔村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7-8180038
  负责人:高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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