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对7件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修复情况开展精准监督
资料来源: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4-05-2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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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对办理的7件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涉案土地补植复绿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

  补植复绿是指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者判处刑罚的同时,督促其通过自行补植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进行修复。检察人员协同当地林草部门对涉案单位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现场勘验,仔细查阅了涉案土地的审批手续、修复验收报告和土地归还相关资料,并实地勘查了涉案土地补植复绿情况。经查,涉案企业已按照环境治理方案完成复垦治理和植被恢复,3家企业已完成生态修复工作且已将土地归还农民,2家企业完成生态修复工作但未进行验收,2家企业因暂不符合补植复绿条件未完成修复工作,但涉案土地已取得土地批复手续,待符合补植复绿条件时进行生态修复和归还土地。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通过此次走访调查,我院准确掌握了相关企业对案涉地的整治修复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肩负起不负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依法守护绿水青山,为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