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十四五”发展规划解读
资料来源:消防大队 发布日期:2021-12-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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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救援行业标准大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东胜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设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二、发展目标

  以达到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适应东胜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消防安全基本体系。

  具体目标如下:

  “十四五”期间,东胜区不断完善现代化消防综合救援体系建设,致力于打造全市、全自治区、乃至全国消防应急抢险“排头兵”的威武铁军形象。

   ——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健全。深入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行业主(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督促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有效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新型监管体系,建立行业主管、消防监管两条主线并举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行业系统标准化、社会单位规范化达标建设活动。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下降。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全面制(修)订;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部达标;消防车辆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升级优化;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确保与城镇化建设进程相适应。

  ——灭火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购置适应高层地下建筑、交通、煤化工、老旧城区、综合建筑等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需要的车辆器材,配置高科技集成化防护装备,建设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设施,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持续打造消防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抢险处突实战能力。

  ——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基本掌握火灾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常识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消防科技含量显著提升。“5G+智慧消防”建设有序推进并深度应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火灾防范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精确预警、高效联动”的火灾防控新格局。

  三、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四、主要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区委政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政务督查、社会综治考评、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内容,对重大火灾事故建立延伸调查体系,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督办机制。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及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五、重点工程建设

  一、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统一部署,同步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23年全区3个镇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2024年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

  (二)推进消防队站建设

  十四五期间,全区规划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2座(南物流园区消防站、伊煤路消防站);村镇专职(志愿)消防队3支(罕台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泊尔江海子镇二级村镇志愿消防队、铜川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1支。全力完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城乡统筹,功能齐备”消防站建设。加强对功能不完善消防队站及危旧营房升级改造,满足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需要;住建、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在新建消防站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确保消防站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并加快审批手续办理,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

  (三)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提高防护装备配备水平,加快个人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优化车辆结构,加快主战消防车的升级换代。强化车辆装备针对性配备。提高举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等车辆和侦检、破拆、堵漏、洗消、照明、排烟等器材装备的配备比例。到2025年,所有消防站按标准配齐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力量编成装备,新购车辆、装备质量性能全部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新购置消防车辆28辆、器材装备3731件(套)、灭火药剂73吨。

  (四)加强城乡消防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镇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农村要逐步满足消防责任区要求,并且配备1辆荷载灭火剂不小于5吨的水罐消防车。

  (五)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  健全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水鹤补建改造力度。2025年前,逐年新建市政消防水鹤100座,消火栓25个。相关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市政消火栓、水鹤完整好用。

  (六)加强消防通道建设  .规划区内所有消防道路的宽度、高度应不小于 4m×4m,街区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8m×18m的回车场。对乡村道路限高杆进行拆除或者采取活动式限高杆,确保净高不应小于 4m,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

  (七)加强消防训练设施建设  针对东胜区火灾事故类型和特点,“十四五”期间,根据城市消防站规划,改造训练场3个、新建训练馆2座。

    二、推进实施智慧消防建设

  (一)强化作战指挥中心建设   建立多部门与消防指挥中心系统智能化接入平台。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深度整合及辅助平台的深度应用,实现扁平化、移动化、智能化指挥。

  (二)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   购置卫星通信指挥车,建成移动指挥中心,配齐配全新型单兵定位装置、便携式中继等设备以及无人飞行器、轻型卫星移动站、专网海事卫星图传设备、移动指挥终端、消防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全面实现协同区域全覆盖、无盲区、立体化的通信模式。

  (三)加强消防技防措施   2022年以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控制模块和系统研发,并完成技术测试工作。到2025年,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及应用物联网消防控制技术。

  (四)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与卫星遥感火情监测平台  基于物联网核心技术,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监控云平台,做到自动报警、巡警规划、隐患排查、风险评估、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大数据分析.

  六、规划保障措施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加强《东胜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落实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和评估,推动规划落实。

  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共同推动规划的实施和完善。

  争取落实财政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和考评机制。多渠道增加对消防事业的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其是本规划中确定的消防站等项目,将所需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全面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和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对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子女入学入园、家属就业安置等方面提供优先优待政策,结合实际推进落实。


原文链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