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胜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把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工作方案》起草的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21〕11 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21〕6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方案》起草的过程
《东胜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经东胜区农牧局党组会研究讨论起草后,先后征求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罕台镇、泊江海子镇、铜川镇等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作方案》提交区人民政府转办东胜区司法局经过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东司法审【2021】192号)。按照法审意见,将《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妥,提交东胜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30日以正式文件出台。
四、制定《工作方案》解决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要求各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肩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三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质量逐步提升,粮食产能稳步提高。四是要统筹利用撂荒地,要加强设施建设,改善耕种条件,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耕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