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1 11:41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涉嫌存在带式输送机的堆煤保护装置失效、将井巷维修作业违规外包、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6MAOQT8RA4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田山军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1.现场检查时,测试3108综采工作面机头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失效;2.煤矿将3108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3.现场检查时,3108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正在进行注氮作业,未对上隅角氧气浓度进行监测;4.3108综采工作面进入采空区的束管未进行套管保护并采取防砸措施;5.3108综采工作面机头带式输送机打滑保护欠速停车值设置为8%额定速度,参数设置不正确(规定值为50%额定速度);6.3108综采工作面移变列车处顶板破碎、有淋水,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7.煤矿上一次接地电阻值测定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12日检查时,超过一季度未进行接地电阻值测定;8.210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距迎头50米处喷雾未实现自动控制;9.现场检查时,3108综采工作面进行甲烷电闭锁试验,当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后,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系统未实现应急联动;10.2103综采工作面束管检测吊挂在顶板上,未按要求在上隅角留设,无法检测上隅角气体情况;11.现场检查时,2103综采工作面机载瓦斯断电仪显示瓦斯值为0.2%,实际瓦斯浓度为0,机载瓦斯断电仪故障未及时维护;12.3108顺槽胶带机配电点硐室入口处无“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13.井下配电系统图中2-1煤东翼大巷带式输送机配电硐室TM4变压器低压供电总功率为601.4kw,选用MYP-3×25mm²截面电缆供电,电缆允许长时间通过电流最大值113A小于实际流过电缆的工作电流258.4A,电缆选型不正确;14.3109回风巷中驱处排水泵开关支架没有接地;15.南翼泄水巷风门处穿墙电缆没有封堵。

处罚依据: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阶次;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阶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元整(¥2,390,000.00),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6-2-7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5〕101014-1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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