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09:59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坪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头温度保护装置整体失效、隐瞒下井人数、主斜井掘进工作面未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标准、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备的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鸿

行政相对人代码:

140104********1399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煤矿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头温度保护装置整体失效隐瞒下井人数

处罚依据: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一十七条 4(1);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一十五条 4(1)

处罚结果:

对严鸿合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5〕103003-2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