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09:58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277223574XA

法定代表人:

郭仝锁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煤矿新入职员工李涛、奥琦的培训记录“一人一档”中矿级教育培训登记时间分别为202598日至2025916日、202589日至2025922日,实际开展时间为202599日至2025913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四十六条4.2                                      

处罚结果: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48,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5〕103004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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