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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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鄂尔多斯市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棋盘井煤矿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违法违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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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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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50600740133175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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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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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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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1.16#煤辅运大巷、回风大巷、I040903胶运顺槽距工作面迎头设置的消防支管和阀门间距大于50m;2.16#煤中央水泵房与强排泵硐室的穿墙电缆没有封堵并且与水管共用一个穿墙孔;3.斜井巷中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机的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超过2层;4.I0409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段处顶板离层仪故障不能显示数值;5.I040901综采工作面检修期间采煤机未打开离合器;6.16#煤回风大巷250m处顶板离层仪有水泥浆覆盖不能看清读数;7.16#煤回风大巷300m处带式输送机带面超出托辊边缘2cm以上,回程皮带上有洒落煤泥;8.16#煤辅运大巷一处风流净化水幕,喷洒时不能形成细水雾状,喷口朝向顶板不能有效除尘;9.16#煤中央水泵房电缆沟内有约3cm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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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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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分别1.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2.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3.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4.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5.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6.该条问题与第4条问题合并处罚;7.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8.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9.对该企业处叁万元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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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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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鄂)煤安罚〔2025〕101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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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