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府办发〔2020〕6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鄂尔多斯市超载超限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统筹协调各项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立法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超限超载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文忠 副市长
副组长:靳 锐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吕 军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武永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成 员: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董介中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树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章晓萍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韩瑾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颖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挨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海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工作组负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起草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两个条例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人员按期完成起草任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秦挨昌担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超限超载管理条例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组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