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新闻发布
资料来源:东胜融媒 发布日期:2022-11-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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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民族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下面,我就今年民族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东胜区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6月21日,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邀请自治区政府参事乌恩,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专题讲座。在5月政策法治宣传月期间,向各族群众发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每周学一期”活动。在9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大家讲活动;用活用好红色资源,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代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代表、党外代表人士、工商联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社区代表、党员代表和各族群众代表,集中观看电影《海的尽头是草原》;坚持“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相融合,东胜区委统战部、民委开展“踔厉奋发新征程,迎接党的二十大”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共计参与人次达1.2万人,访问量2.1万次;东胜区司法局应用“法宣在线”开展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线上竞赛,200多个单位,2万多人参与;全区各单位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开展“线下”知识竞赛活动14场。编印《新时代民族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及自治区民族工作的有关情况,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增效。开展第六批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经单位申请、材料审核、实地调研和专题评审等程序,命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等15个单位为东胜区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目前,东胜区共有国家级民族团结模范集体2个,自治区级模范集体2个、示范区示范单位6个,市级示范单位29个,市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1个,命名东胜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9个,打造了东胜区检察院、市民中心、罕台镇灶火壕村、天骄街道安达社区、万佳小学、蒙艮仓银匠世家等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形成了身边有典型、处处有榜样的良好局面。
  三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印发《东胜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委员单位之责任任务,形成民族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用好“东胜民族之家”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各族群众动态和需求,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鄂尔多斯市职业技能培训班、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等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城镇待业、进城务工人员“自养自给”能力。
  现场问题实录:
  1.交通街道城庆社区书记边磊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有具体的评选标准和办法吗?
  东胜区民委副主任李慧答:为推动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东胜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民委印发了《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对示范区示范单位的范围界定、申报命名程序、指导工作责任、申报资料审核以及表彰奖励规则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并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十个一”(暨明确一名民族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一名民族工作干部、开设一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阵地、制定一套民族工作制度、出台一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片或PPT、有一名专职讲解员、有一份总结材料和解说词、有一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转档、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一周两月”活动)。
  2.市民包先生问:在帮助各族群众创业就业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东胜区民委副主任李慧答:根据各族群众的需求,每年我们都会举办民族服饰制作、民族手工艺等技能培训班,帮助各族群众提高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