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下发的疑点数据,经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核查,有3名失业人员在东胜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死亡、重新就业参保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后,仍违规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采用多种方式、多次联系告知该3人办理退款事宜,至今仍未退回。
现就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请该3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2023年9月10日前至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或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退款的务必备注“退回某某某(姓名)的失业保险待遇”,并将转账支付凭证发送至邮箱dsqsybx@163.com。如未及时退回,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追缴;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B311
联系电话:0477-5125903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账号:1505011022310000042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文明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050223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