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资料来源:东胜商务微讯 发布日期:2024-09-10 22:38
字号:
打印: 保存:
各企业:
  为做好202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请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支持园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园区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壮大加工贸易经营主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提升经营和管理水平;支持加工贸易企业降低综合成本,做大做强。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加工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对新承接的加工贸易转移项目给予支持。
  (二)提升外贸企业竞争力
  支持自治区外贸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设计、技术改造和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外贸企业升级产业链,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打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支持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支持外贸企业在蒙古国、俄罗斯自建跨境电商平台,按照平台访问量、订单量、交易额和商家入驻量对平台建设费用予以补贴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建立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B2B、B2C业务,对外贸企业委托国内知名建站平台公司建立独立站相关服务费给予支持。支持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对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申请AEO认证相关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优势产品巩固出口竞争力,提升贸易数字化、绿色化水平,对企业制定外贸产品标准相关费用予以支持。
  (三)支持自治区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发展
  支持满洲里口岸扩大平行车进口规模,对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自主申请获得汽车整车进口CCC认证给予一定支持。对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从满洲里口岸以清关方式进口整车的物流运输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
  引导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能内销的产品),鼓励企业对其满足“三同”要求产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对经认证的产品生产线改造给予支持。支持外贸代工企业与国内品牌商合作,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对企业认证费用及品牌培育费用予以一定支持。
  二、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需通过“蒙速办 APP”扫码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系统(https://202.99.230.232:13000)完成企业信息和项目信息填报工作,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9月12日前按照附件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一7份)项目资料至东胜区商务局外贸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阿尔塔 岳淑怡
  联系电话:0477-5110708
  地址:东胜区万融广场A座19楼
  
  附件:1.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
  2.提升外贸竞争力事项申报指南
  3.支持自治区汽车平行进口事项申报指南
  4.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事项申报指南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商务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2025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