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人口普查应该是今年我们国家的一件大事了,今天我们节目邀请到的是东胜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暨东胜区统计局局长杜治莲,就本次东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行访谈。您好,杜局长,欢迎做客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请您简述一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杜治莲: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这个平台给大家介绍东胜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首先,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普查对象及普查内容等给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普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短表、长表、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表四种普查表。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询问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当场填报、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主持人: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杜治莲: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现在在进行的是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户口整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10月开始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工作;11月进行正式登记和数据比对复查等工作,组织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对普查小区内的住房单元逐一入户进行登记,掌握普查对象的住户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
主持人:这次普查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吗?
杜治莲: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主持人: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杜治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今天做客节目,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东胜区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详细情况。
杜治莲:谢谢主持人。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