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概况: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促进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和《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东胜区实际,对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事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实施单位: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东胜建成区、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或行使所有者权益,以及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产(土地)建设、运营的公共收费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等。
(二)主要事项
1.该《方案》实施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该《方案》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该《方案》是否影响公众生活;
4.对该《方案》是否持支持态度;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交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请注明“对《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反馈”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街道办事处鄂尔多斯东街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编:017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3111347@qq.com。
联系人:刘奕欣,联系电话:0477- 2292567。
五、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附件: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送审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31日
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送审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