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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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0812

电子邮箱:dsqxinfangju@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信访局508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胜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访法规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要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各级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信息的公开原则。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并按照要求将应公开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信息公开管理和建设情况。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二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为主要办事机构,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和建设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总数389条,其中,组织机构及工作动态35条;公示公告4条;办事指南2条;社会宣传143条;便民信息25条;党建党廉180条。

2.我局不涉及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3.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东胜区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东胜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按照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的工作基调,及时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落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