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1-01-2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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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0812

  电子邮箱:  dsqxinfangju@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信访局508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访法规信息、工作动态等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东胜区信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为主要办事机构,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度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关工作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信息的公开原则。调整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3.日常工作情况。我局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4.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设施配套完善,“专机”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92条,其中,组织机构及重点工作1条,工作动态26条;公示公告2条;办事指南1条;科普宣传162条。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产品抽检信息重点工作财务信息等各类信息。

  3.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东胜区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0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不全面、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全力打造阳光现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