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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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68194

  电子邮箱:dsqscjgj@163.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胜区联邦大厦A座310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信息产品抽检信息等,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为主要办事机构,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微信公众平台工作人员1名,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2.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完善确定了市场监管信息的公开原则,定了工作职责。调整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3.日常工作情况我局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4.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设施配套完善,“专机”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391条,其中,组织机构及重点工作7条,工作动态238条;公示公告90条;办事指南13条;科普宣传32条;消费维权8条;调查问卷:4条。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产品抽检信息重点工作财务信息等各类信息。

  3.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务公开监督平台、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1063;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1340;小作坊登记证: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不全面、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新媒体与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发布相关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监管工作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市场监管系统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对称。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等方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促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