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民委 发布日期:2023-01-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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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东胜区民委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0787

  电子邮箱:276661262@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230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及市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仅有效巩固了工作成果,而且开创了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民委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民委党组书记任组长、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开由接替原行政职务人员自行承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健全工作机制,各科室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名,由区政府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民委设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1个,再无其它网站、微博等民委自建的发布平台、站点。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民委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即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民委《内审文稿、信息上报审批制度》各科室及时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备案表》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公开信息备案审查,全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务预、决算报告,并按要求时限更新不涉密的文件目录。

  (三)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民委建有《建设民委对外宣传工作制度》《建设民委信息考评办法》2项制度、办法,内容完善,运行有序,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宣传、培训情况

    民委主要通过辖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民委工作动态类信息,通过纪委民生监督平台和民委社区公示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其他信息均通过区委、政府“两办”信息室上报审查发布,全年共组织参加区级信息发布培训1次,民委组织信息上报培训1次,共30余人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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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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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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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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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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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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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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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民委能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对民委干部职工关于信息公开条例、法规培训的普遍性不够,培训人员还不够全面;二是民委上传的部分信息和文件中存在“错敏词”和“错别字”现象,目前反馈问题均已整改,但需长期坚持,规范报送。下一步,民委将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功能运作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民委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委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