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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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由东胜区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75413

  电子邮箱:953361449@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七楼713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4.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关键词、标题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围绕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坚持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单位在公开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类信息的同时,还不断做好业务类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预算、项目建设、道路规划计划等各个方面。

  2.办好各类载体,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单位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编为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公告和新闻等类别。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以下政务信息:(1)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解读,如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修订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解读等;(2)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单位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单位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