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 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2-1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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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东胜区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通过干部培训班、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教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50余次。将法治建设纳入东胜区“十四五”总体规划,摆在东胜区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法治建设具体职责。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东胜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完善区委政府决策程序。推动决策更加合法合规,制定印发《法治建设考核奖励办法》《法治建设监督员制度》《法治建设督察制度》《法治建设培训制度》《法治建设问责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常态化。
  (三)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将中央反馈问题梳理为七大类37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101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完成92项具体整改措施,正在推进9项,完成率为91%。
  二、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开办企业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比率达88%和100%,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2849户,增长25.5%。开展东胜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区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6%。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前置审批10项、减少申请材料41种,报建、招投标备案即审即办,施工许可证核发、竣工验收备案办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组建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并调整涉改部门职能职责,界定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移交机制和制度规范。打通壁垒,一网通办启用“一枚印章管审批”,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启动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做到提交一套资料、填写一张表格,即可申报审批事项。
  (三)持续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研究制定《东胜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将27个部门的105项营商环境评价事项纳入考核范围,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普法工作规划,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落实政治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规范性审查等程序,区委累计制定出台27份规范性文件,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备案规范性文件24份。
  三、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切实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运用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实际,对2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2次全面清理和确认。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执法案件管理,开展执法案件评查,针对问题及时印发案卷评查通报,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各执法部门依法履行备案程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区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监督,重点审查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对审查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违法或者不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卷及时责令改正。
  (三)持续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作用。按照《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各项程序。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22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11件,作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1件,作出确认违法决定1件,因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作出终止决定5件,正在审理4件,行政复议已成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大力创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协调机制。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理念,全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多部门联动的一体化调解中心,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7401件,已办结5506件,办结率74.4%,其中成功调处2269件,调处率41.2%,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500余万元。
  (二)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东胜区三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全覆盖,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2个。积极打造特色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创新打造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蒙汉双语司法所、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服务平台。创建全市首家“法律服务超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方便群众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已建立127个涉及各领域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持续加强普法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制定《东胜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把宪法法律知识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活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每月“法制宣传和法律学习日”“宪法宣传日”,通过录制法治宣传微电影、微短片等方式,多形式、多维度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的领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落地落实。
  (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大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强化信用监管,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