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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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国有企业:国务院专项督查组将于近日深入自治区和我市,对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内容进行实地督查,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自查迎检方案的通知》(〔2018〕26 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鄂尔多斯市自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81 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35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迎检工作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既是对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检验,也是我区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动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重要契机,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把迎接国务院大督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亲自上手、亲自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问题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

  二、开展自查整改各部门要按照督查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认真扎实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要认真对照《东胜区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任务细化台账》(附件 1),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形成自查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也要抓住这次重要机遇,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展示成效和“亮点”。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形成自查报告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各项任务要求,紧扣督查工作重点,形成自查报告,全面、如实反映 2018 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须包括四个部分: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相关建议,其中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 60%。同时,填报《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任务细化台账》(见附件 1),形成自查台账。

  (二)整理档案资料请各牵头单位对照《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责任清单》(附件 2),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加快按照档案模板形成档案资料,各责任单位务必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报送至牵头单位进行汇总。

  (三)报送要求1.各单位形成的自查报告务必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填写好的《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任务细化台账》以附件形式附后,纸质版于8 月 24 日下班前以正式文件报至各分管领导对口秘书处及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qzfcwb@126.com)。2.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确定 1 名熟悉业务的档案解说人员负责档案解说工作,档案资料务必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8 月 24 日下班前,报至党政大楼 612办公室。3. 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相关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 1: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任务细化台账》;

  附件 2: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责任清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