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关于鄂尔多斯市鑫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1学府公寓中政府公租房变更公寓事宜)
资料来源: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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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位于铁西三期西纬三路南、经五路西,根据《东胜区商业及商务办公类历史遗留项目改造为服务型公寓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经东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审议同意将原鑫通月亮城C地块商业楼变更为公寓(使用性质为商业),并按照不低于 15%的标准配建公租房,明确公寓楼内“二至四层有60套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为政府公租房”。 

  项目建成后存在公租房与师生宿舍混住情况,居住人群混杂,后期管理困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建设单位申请将原审批的60套公租房变更为公寓;将原审批的60套公租房移建到建设单位其他项目中。 

  为优化营商环境,经东胜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变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