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2019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337652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行政审批室
邮 编:0170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铜川汽车博览园车辆销售及后市场服务中心B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汽车博览园 |
鄂尔多斯市阳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汽车博览园,总占地面积20168.9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69%。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两栋综合楼,两栋销售预处理用房。生产规模为:年改装低速货车200辆,同时生产配套废气处理箱、补水箱、ECO保护箱各200件。 |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配备足够的洒水车、篷布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期挖土、物料装卸、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运营期不得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铜川镇市政污水管网。
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修改单中的规定。危废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该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规范设置排污口,同时排污口必须具备监测条件。
11、此项目由东胜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投入运营后由东胜区环境监测站负责进行监督性监测。
12、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2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南郊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鄂尔多斯市东胜铁西新区教育园区内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洁通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铁西新区教育园区内,总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总投资6666.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76%。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生产区、再生水生产区、污泥处理区及厂前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产出中水2.5万立方米/天。 |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配备足够的洒水车、篷布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期挖土、物料装卸、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2、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二级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运营期污水厂厂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浓度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4二级标准值。
4、运营期,污水厂出水水质指标TN≤10mg/L、SS≤5mg/L,其余指标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Ⅲ类水标准,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8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修改单中的规定。危废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该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规范设置排污口,同时排污口必须具备监测条件
11、此项目由东胜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投入运营后由东胜区环境监测站负责进行监督性监测。
12、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