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东市监执字〔2024〕66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2个食用农产品为市抽检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①山药,购进日期:2024年06月01日,抽取样品数量: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 ②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年06月25日,抽取样品数量:3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经营的山药的购进日期:2024.6.1,胡萝卜的购进日期:2024.6.25,共购进,360KG,货值金额2576元,东胜区李国栋蔬菜批发配送中心得知其购进的被检这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立即停止购进,制定召回计划,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