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91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3〕1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591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3〕1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报送行政
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内司通〔2023〕82号)、《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鄂司发〔2023〕47号)、《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鄂司发〔2023〕46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东司发〔2023〕29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东司发〔2023〕42号)相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评自查,现将评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案卷评查小组,对我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
2022年全年我局共办结行政许可类案件144件,行政处罚类案件23件。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结合上级部门制定的《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落实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本次案卷评查工作共计纳入自查抽取行政许可类案件5件、行政处罚类案件5件。从本次案卷自查自评的结果来看,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政许可类案卷
一是卷内反页没有标准页码;二是申请表中空白处未标注横线;三是案卷封皮未标注许可证案卷字样。
(二)行政处罚类案卷
一是部分案卷封皮未标明部门名称、案卷类型及案卷编号;二是部分案卷封面密封纸遮盖封面字迹,不符合档案管理其他要求;三是部分案卷的封皮未盖骑缝章,佐证材料复印件未盖“与原件一致”印章;四是案卷页码标记不规范,反页未标记页码等。
上述情况已在我局例会上通报各业务室及行政执法大队相关执法人员,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下一步,我局将把此次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契机,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案卷质量需要继续提高、执法文书书写需要更整洁;继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使得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更加严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评查成效
通过这次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我们查出了许多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切实认真进行整改和提高;既掌握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又指出了今后行政执法工作的努力方向,为顺利完成全年依法行政执法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东应急报〔2023〕117号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