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96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3〕7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96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3〕7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公文时效 |
各业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深入推进东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613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东胜区信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信用组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胜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东信用组办字〔2023〕1号),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培训活动,着力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创新信用企业示范和街区创建,彰显政务诚信作用,营造诚信发展环境,为我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信用保障。
二、 活动目标
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建设成果、诚信典型事迹、信用奖惩典型案例,多方位营造诚实守信、珍惜信用的宣传氛围,充分体现全区联动、全民参与、整体统筹的特点,实现政府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性互动。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与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城市文明、基层治理等深度融合。
三、活动主题
(一)宣传主题: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塑造新时代模范形象。
(二)宣传标语、口号(参考使用):
1.建设法治政府,引领诚信风尚。
2.用诚信美化心灵,用法治规范社会。
3.诚信立人、诚信兴商、诚信强区。
4.内强诚信素质,外树模范形象。
5.依法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
6.诚信经营、畅享消费、齐心共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7.你诚我信,构建和谐社会新桥梁。
8.诚实守信做表率,履约践诺赢未来。
四、活动时间
准备阶段:2023年6月1日前,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信用宣传计划,并提前预热;
集中宣传:2023年6月1日-30日;
持续宣传:以实际工作情况为准,要求不低于2个月。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准备。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信用宣传计划,收集整理信用宣传标语、资料和诚信典型事迹等,开启我局辖区范围内“信用宣传月活动倒计时”。
(二)集中宣传。
1.“信用宣传月”活动启动。通过普及诚信知识、推广信用应用等活动,扩大我辖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率,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各业务室,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全维度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诚信意识。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引导辖区内企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普及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五类信用信息认定标准,信用奖惩、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知识。(责任单位:各业务室,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排头兵和风向标作用,全面提升我局及执法大队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履约践诺,创新政务服务和管理方式、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职工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举措及成果,彰显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责任单位:各业务室,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创新示范创建,弘扬诚信典型。创新推动我辖区企业信用和街区示范建设,提升信用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等渠道弘扬我辖区先进个人、先进企业的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收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宣传效果,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组织我辖区已认定的诚信企业开展“集中亮码”活动,各业务室及执法大队要积极拓展激励措施,同时鼓励并对诚信企业进行资源倾斜。(责任单位:各业务室,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开展诚信文化进企业活动。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把诚信文化融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企业。(责任单位:各业务室,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持续宣传。各业务室、执法大队要将宣传活动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既要持续推动宣传培训不降温,更要充分用好宣传热度,将本辖区信用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形成良好互动。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业务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本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适合的宣传计划,确保诚信宣传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并于2023年6月底活动结束后将宣传计划(加盖公章)、开展情况(活动信息、图片、视频资料等)、总结(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政策法规宣传和规划科技室。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业务室、执法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诚信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确保活动实效。活动期间,东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指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东应急发〔2023〕77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