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047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17号
成文日期 2024-06-27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047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17号
成文日期 2024-06-27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注销22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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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博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超琼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贝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璞绘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胜区平安街紫袖琴筝艺术培训中心、鄂尔多斯市莉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胜区爱声音主持表演培训工作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艺意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籁成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胜区艾依少儿艺术培训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淑德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艺薪堂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胜区金艺琴行、东胜区博海琴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华律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琵阿瑙钢琴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东胜区童启迪艺术培训中心、鄂尔多斯市优佳未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胜区分公司、鄂尔多斯市优佳未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胜区琴友独尊培训工作室22校外培训机构已终止办学,经研究决定,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22家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查处。

  公示时间:自公示落款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室如实反映情况,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与以上艺术类培训机构有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完成课时退费的家长、未结清薪资的员工请在公示期间与培训机构进行债务清算,以上艺术类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停办后的财务清算及善后工作。监督电话:0477-8575919,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308办公室。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7日   

原文下载:东文旅函〔2024〕17号关于注销22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第七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