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04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6-1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04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6-1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文旅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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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充分调动文旅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文旅事业,根据《东胜区“人才强区20条”实施细则》,将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人才相关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东胜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报名参评时在东胜缴纳社会保险且满6个月以上的,为推动东胜区文旅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文旅人才。

  二、奖项时间

  2023918日起到申报截止时间内所获得的各类奖项。

  三、评选条件

  (一)入选国家、自治区常设性文化、艺术领域奖项的,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相同层次奖励的,分别给予作品主创人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自治区级一、二、三等奖或相同层次奖励的,分别给予作品主创人员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不涉层级奖项获奖的,按最高金额奖励。

  (二)对于在文化艺术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的,给予作者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参加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指定的行业协会主办的文创产品、旅游产品设计大赛、博览会获奖的,或在政府重大活动主题征集入围的文创作品,给予奖励。对于在国家、国务院直接或指定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相同层次奖项的,分别给予作品主创人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国家部委、省级政府直接或指定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及相同层次奖项的,分别给予作品主创人员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级政府部门、市人民政府直接或指定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及相同层次奖项的,分别给予作品主创人员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六条入选国家文联所属14个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大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性生产与市场开发工作,入选国家、自治区、市级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给予15万元、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在东胜区工作两年以上的导游(讲解员),通过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注册,在执业升级考试中新获得高级、中级导游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导游(讲解员)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评选为市级优秀导游(讲解员)的,每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奖项说明

  (一)国家常设性文化、艺术奖项是指中宣部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中国文联举办的奖项(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和文学奖(包括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群星奖(6个类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大合唱)、文华奖(包括文华大奖和文华新剧目奖,单项奖包括:表演、导演、编剧、舞台美术);国家文物局设立的文物科学技术进步奖、文物保护特别奖、郑振铎—王冶秋文物保护奖、田野考古奖等。

  (二)自治区常设性文化、艺术奖项是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乌兰夫基金民族文化艺术突出贡献奖;自治区文联举办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创作“萨日纳奖”,华北五省舞蹈大赛、内蒙古舞蹈大赛、曲艺大赛等常设性赛事一等奖(金奖);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群星奖(4个类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大赛、大合唱比赛、书法、美术、摄影展等常设性赛事。

  (三)核心期刊是指列入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和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

  (四)国家文联所属14个全国文艺家协会是指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

  (五)一个作品在同一评选项目中获得不同奖项的,奖金总额不超过最高奖励金额。

  (六)对于集体作品获奖的,奖励对象为作品出品单位。

  五、申报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东胜区人才信息服务管理系统”(http://rcsw.ewdjy.cn/)“政策申报”栏目进行申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文旅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获评人名单,将申报名单情况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

  (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由文旅局对拟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申报时限

  请于71日前登录网站进行申请。

  联系人:张媛媛      13847780717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614

原文下载:东文旅函〔2024〕15号关于开展2024年文旅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