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042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 号 | 东文旅函〔2024〕1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042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 号 | 东文旅函〔2024〕1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文时效 |
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名单公示(第七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对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办,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审批备案流程,通过教师资格真实性核验、教育教学内容审定、现场查勘等资格审查后,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集体论证,拟同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趣学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0所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详见附表)进行三年过渡期备案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监督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6日。电话:0477-8575919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4日
原文下载:东文旅函〔2024〕14号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名单公示(第七期).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