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5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4-0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5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函〔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4-0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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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资源室、各旅游景区: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禁火的命令》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东胜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压实防火责任

  各旅游景区要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到严峻的草原防火形势,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

  二、加强督导,做好防火措施

  局机关资源室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隐患排查。各景区要加强火源管控,从源头上杜绝草原火灾隐患,对辖区内森林草原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景区内重点区域设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哨卡。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器材的储备及维护保养,确保有火情拿得出、用得上。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成立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开展火灾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火情预警监测,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安全平稳。

  三、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各旅游景区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利用景区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草原防火提示语、警示语等多种手段,发布旅游安全警示提醒,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防火安全警示规定,增强游客防火安全意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41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