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1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01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水利局 |
文 号 | 东水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公文时效 |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水利工程防洪度汛、山洪灾害抢险、抗旱救灾、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组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抢险队
队 长:温永华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白 焕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祁瑞峰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 晟 副局长
成 员:局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二、职能职责划分
1.队长、副队长:负责统一指挥全区的水利抢险救灾工作。下设应急抢险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三个工作小组。
2.应急抢险组:负责全区水利工程防洪度汛、山洪灾害抢险、抗旱救灾、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工作。
3.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水利防汛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
4.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全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中抢险物资、设备调度工作。联系供电部门做好应急供电保障服务准备;急需物品购置等有关保障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局领导的统一安排,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二)局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学习和演练,熟练掌握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队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参与抢险人员要注意避免应急处置(抢险)期间发生的次生伤害。
(四)抢险队队员应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各项任务。对在防洪抢险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及推诿、拖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应急抢险队成员一览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2024年1月25日
原文下载:东水发1号(关于组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队伍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