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29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42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29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42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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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民政服务机构: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23〕19号)部署要求,为组织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3531    

  2023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23〕19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我局决定在本月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全区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成立东胜区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梅景日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为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金江  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组长

      成  员:王汇钧  办公室负责人

            白  鹤   社会福利室主任            

              张  伟  社会救助室主任            

              李继红  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张双庆  东胜区殡仪馆馆长

              白玉良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庆龙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养老服务中心主任(泊江海子镇具体负责人)

            刘亚洲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养老服务中心主任(罕台镇具体负责人)

            刘洋  婚姻登记处主任及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白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东胜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办公室。

  四、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3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东胜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东胜区民政局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并至少形成一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围绕“安全生产我来谈”深入一线与职工开展互动交流,全面梳理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落实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认真组织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体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按照东胜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责任保险等重点内容,东胜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要每月报送1至2条排查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我局将督促各机构场所主要责任人落实“五带头”责任,开展安全承诺践诺、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活动。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家查”宣传活动。东胜区民政局各民政服务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应急科普产品充分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随手拍”“查找身边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五)深入开展应急安全实战练兵活动。东胜区民政局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深刻吸取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应急处置、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督促各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场所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东胜区民政局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服务机构、场所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渠道,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做好情况报送。各民政服务机构(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提供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和视频、图片等资料。6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2023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以及电子版)报东胜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办公室。

  (联系人:秦榛,联系电话:8380053  “东胜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工作群”微信群)

  (本页无内容)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31日印发 

东民发〔2023〕42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东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