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师〔2005〕1号)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要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理念,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和学识修养,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帮助和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促进一个转变——以“依法执教、爱生乐教、严谨笃学、充满活力、终身学习”为总体要求,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师德师风明显转变,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解决“两大问题”——部分教师师德师风缺失的问题,部分教师业务素质不精的问题。
(三)打造“三支队伍”——一支“业务精湛、善于钻研、充满活力”的专任教师队伍;一支“爱生如子、方法得当、家长满意”的班主任队伍;一支“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的校长队伍。
(四)实现“四个提升”——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素养不断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意识不断提升,“为人师表”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各学校要经常性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2次以上师德专题培训,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育人和事业的关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教育广大教师真正树立起“用爱和责任教书育人”的思想,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四)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德师风教育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与培训
要始终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模块,要创新师德教育内容,重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在每个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全体教师集中开展师德专项教育,在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并要计入教师师德考核。在广大教师中开展“爱岗敬业、实干圆梦”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竞赛、文化建设、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等活动,引导教育系统广大职工树立职业理想、履行岗位责任、弘扬敬业精神、提高职业技能、遵守社会道德,在实现中国梦中实现个人的成长梦、事业梦、家庭梦、幸福梦、教育梦。
(二)健全师德师风管理监督机制
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要求,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不断使教师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要通过开通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监督信箱和电子信箱、向家长发放评议卡或调查问卷、定期召开见面会或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把教师的师德师风置于学生、家庭、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事件,必须在两周内反馈处理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严格师德师风评价考核
各学校要通过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学生和家长评教、教师互评等方式,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师德师风专项考核,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切实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效性。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任用、奖惩、培训、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师德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严肃考核纪律,并建立完善的教职工师德考核档案。同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校长、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措施不力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对师德建设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不予认证或撤销教师资格证。选聘或临聘教师时,把师德表现做为思想政治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坚决不予聘用。
(五)大力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
高度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切实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断满足教师合理需求,切实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设置心理咨询室、公开咨询电话,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心理状态,帮助教师减轻心理负担,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使教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状态。
(六)不断引导教师自觉履行师德规范
一是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在每年9月份的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月”中,结合暑期开学、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师德教育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师德论坛、专题讲座、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教育故事分享、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栏、LED屏、校讯通、报纸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大力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形成教师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四是开展“争当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活动。教师的师德师风好坏、教学水平高低,学生最有发言权。通过开展“争当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活动,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真正成为学生最尊敬、最知心、最可亲的人,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风尚得到进一步弘扬和推广。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月星(东胜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吕朝霞(东胜区教育局副局长)
薛拴洋(东胜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平(东胜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永刚(东胜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丽珍(东胜区纪检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周振风(东胜区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韩 云(东胜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白永华(东胜区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袁海峰(东胜区教育局人事办主任)
高海军(东胜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闫利军(东胜区教育局基教办主任)
王丽萍(东胜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主任)
马海军(东胜区教育局德育办主任)
郝海霞(东胜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海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督查、验收、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各学校要制定并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
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并报教育局人事办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督导考核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师德建设将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师德督查制
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师德建设情况开展督查,采取重点检查,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五)突出师德激励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师德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弘扬高尚师德,从而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育英才、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六)强化社会监督
教育局在微信公众平台,将《东胜区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的管理规定》《东胜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等和各地出台的师德行为规范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责任办室将在2周内作出合理的答复。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七)实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依据见文件:附件1《鄂尔多斯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教育乱收费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绝不姑息迁就。对师德不佳者,要及时戒勉;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一经查实后及时上报教育局,撤消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由于各学校管理松懈,过程管理缺失,发生教师违反师德恶性案件的;没有及时恰当处理形成集体上访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一把手”责任。凡发生教师违反师德恶性案件的学校,分管领导、“一把手”、学校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对投诉处理不当的,派驻纪检组追究分管责任办公室的负责人的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宣传到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召开专题师德师风建设大会,相关文件精神传答到位,2017年7月1日--8月31为宣传期,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渠道畅通。校园长的手机号码必须向全校的家长公开,分管副校园长的手机号码向分管年级的家长公开。向家长公开教育局教育监察审计室监督电话:04778380732;纪检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4778380750。
(三)职责明确。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常规检查与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师德师风常规检查、记录、处理台账,把不规范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责任办公室要加强常规检查与督导,责任办公室一学年对学校幼儿园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常规检查与督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师德师风的常规培训与管理,责任办公室要创新检查的方式。教育局职责划分详见师德师风考核标准表。
(四)流程规范。学校幼儿园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成立师德师风组织机构,制定违反师德师风处理程序。教育局接到有关师德师风举报案件处理流程为:教育监察审计室转到责任办室,教育监察审计室与责任办室共同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任人、学校做出处理并要下达书面处理决定书,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及时上报。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及时把本校园常规检查中,违反师德师风事件汇总在《东胜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反馈汇总表》,并及时上报到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德育办),发到dsjysdsf@163.com。各办公室定期把本办公室违反师德师风案件汇总上报到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德育办)。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汇总,提交局务会审阅,向督导室、人事办提供考核依据。
(六)守住底线。学校幼儿园着力解决当前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严禁触犯“十不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