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6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21〕2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76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21〕2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公文时效 |
东胜区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妥善处置东胜区交通运输系统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动交通运输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交通运输局系统被各媒体登载有对本单位本部门行业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运输方面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属地谁主办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高我局网络舆论应急处置能力,特成立网络安全舆情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袁志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田 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 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忠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强 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成 员: 王世杰 办公室主任
白 宇 公路室主任
张 蕾 运输室主任
米浩塬 铁航室主任
万建军 战备室主任
孙 培 公路管理局局长
武志勇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各局办对本单位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办公室要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等工作。
(二)快速反应。各局办发现紧急网络舆情后,要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委、政府,于发现后五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三)分类处置。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局办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对口负责人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提请相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各局办科室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局办科室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办公室存档,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