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2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铜政发〔2024〕2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2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铜政发〔2024〕2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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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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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局、中心,各村民委员会,辖区各企业:
现将《铜川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铜川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全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为能更好地将本次排查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副组长:塔 拉
成 员:镇派出所、镇应急办、铜川村两委、常青村两委、添尔漫梁村两委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既有小区升级改造。配合住建、住房部门统筹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合理确认规划建设区域,确保建设符合相关规范,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严查严禁住宅小区内单位、住户私自改造建设停放充电设施,要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配备灭火器材,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3个小区,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深入住宅小区、公共楼宇,集中整治“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改装”等隐患风险。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属地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定期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曝光。
(三)强化技防物防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在住宅小区推广安装电梯智能识别阻隔系统,住宅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企业对管理项目的电梯实行“应装尽装”;无物业企业服务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安装。2025年底前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