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0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罕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罕政发〔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23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0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罕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罕政发〔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23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通知
资料来源:罕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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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局、中心,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应急治理能力专业化,增强应急处突水平,切实提高在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中的救援能力,保障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罕台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成立队伍接受东胜区应急管理局的管理、调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罕台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武装部民兵、护林员组建,由武装部办负责日常管理。综合应急救援队办公场所设在罕台镇人民武装部,由罕台镇人民武装部负责日常事务协调。综合应急救援队成员如下:

      :杨保明  副镇长

副队长:郝勇军  武装部长

罕台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杨保明任办公室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主要协助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全范围内自然灾害、防汛抗洪、安全生产和突发性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1.严格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3.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确保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4.积极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在本辖区内实施救援时的服务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管理好本辖区居民不发生次生灾害。

   5.主动组织好本辖区居民的应急自救培训、应急知识及教育

   6.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发生自然灾害或出现突发性事件后,救援队员要按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及时赶赴指定位置,服从现场指挥人员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救援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应急响应指令。防风防汛抗旱期间时期,手机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保障措施

   1.经济发展办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供保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2.经济发展办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工作,保证装备器材完整好用。

   3.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24123

2024 2号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