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6:42
作者:魏春霞
来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编制,全面反映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并阐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ordos.gov.cn)获取。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CBD-T5-710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88313;传真:0477—85869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完善制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累计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790条。聚焦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权责清单、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等。组织在线访谈、政策问答9期,回应公众咨询(12345热线及市长信箱)建议37条,回应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审核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法按期办结(不予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修订内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与公开,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策划、同步发布,并运用技术手段提升政策信息的可读性和应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优化搜索导航功能,新增“法治地图”等便民模块,网站年度访问量66.82万人次。强化“法治鄂尔多斯”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融合发展,全年发布信息1273篇。依托市级平台试点开放部分法治领域数据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参加业务培训3人次。主动接受市政务服务局日常监测与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整改,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与服务性有待增强。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内容仍要进一步拓展。线上服务的便捷性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在处理部分信息公开申请及依法作出不予提供决定时,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可以做得更加充分、透彻,以争取理解,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三是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动态类信息保障频率有待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校对环节需要进一步从严把关,以彻底杜绝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建设。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归位。全面排查并优化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清理无效链接,确保咨询互动渠道畅通有效,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性建设。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适用能力和答复文书制作水平。完善疑难申请会商机制,对于不予公开的申请,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法规政策的释明工作,探索建立与申请人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化解矛盾。三是夯实平台运维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内容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体系,将错敏信息排查纳入常态化工作,确保平台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本年度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生改善、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6年1月8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