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0:51
作者:郭金伟
来源: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报告包括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77-858014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林草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林草行业核心职能,着力强化主动公开与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有效提升决策与服务的透明度、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常态化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公开林草领域政务信息。一是政府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5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630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更新3条,根据人事调整和机构设置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和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职能职责等相关内容。二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38条,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围绕林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及群众关切热点,全年发布文字解读、图解说明、视频宣讲等各类解读材料18份,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0件,申请渠道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函为主;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含上年结转1件),结转2026年办理1件。所有已办结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答复,年度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规定,所有拟公开信息均按要求规范填报《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发布审批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政府网站功能提升,持续优化版面设计,完善政务公开专栏,统筹整合专题专栏,确保信息分类清晰直观、公众查询高效便捷。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质效实现稳步提升,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互动黏性强的优势,切实增强政务信息传播力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管理体系,对主动公开范畴内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对逾期未公开情形及时通报督办,倒逼主动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同时,开展常态化自查,对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网站评估报告逐项梳理、靶向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动态清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63.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3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1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 

0 

0 

1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1

0 

0 

0 

2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内容以动态类信息为主,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全面,针对性和可读性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聚焦林草核心职能和群众关切,进一步梳理重点公开领域,加大对政策文件的深度解读力度,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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