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乌审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温都尔嘎查,无定河镇庙滩村、堵嘎尔湾村,乌兰陶勒盖镇跃进村,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陶利嘎查、陶尔庙嘎查、塔来乌素嘎查,图克镇呼吉尔特村、乌兰什巴台村、图呼勒岱嘎查,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
三、被征地村(嘎查)及面积:
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温都尔嘎查集体建设用地9.0986公顷、集体未利用14.2255公顷;无定河镇庙滩村集体未利用地5.5035公顷,堵嘎尔湾村集体建设用地0.834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1550公顷;乌兰陶勒盖镇跃进村集体未利用地0.9951公顷;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嘎查集体建设用地0.1014公顷,陶利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1101公顷,陶尔庙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0468公顷,塔来乌素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112公顷;图克镇呼吉尔特村集体未利用地2.00公顷,乌兰什巴台村集体未利用地0.0570公顷,图呼勒岱嘎查集体未利用地17.5051公顷;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1956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建设用地52500.00元/公顷,未利用地50000.00元/公顷。
五、被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5月8 -15日
登记地点: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征地股
复核时间:2013年5月15日
联系人: 沙楚日勒图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