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乌审旗2012年度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建新区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
三、被征地村(嘎查)及面积:
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集体农用地63.6109公顷(牧草地52.1937公顷、林地11.41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5313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林地68940.00元/公顷,牧草地60323.00元/公顷、建设用地52500.00元/公顷。
五、被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3月27- 4月3日
登记地点: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征地股
复核时间:2013年4月3日
联系人: 沙楚日勒图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