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阿镇柳沟河河道整治拆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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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宏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阿镇柳沟河河道整治拆迁项目经伊旗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伊拆许字〔201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需拆迁红线内的房屋。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必须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拆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阿镇柳沟河沿岸,规划净用地294548.96m2。
二、拆迁期限:2010年1月13日---2010年12月13日。
三、拆迁原因:柳沟河河道整治。
四、拆 迁 人:伊金霍洛旗宏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拆迁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改变房屋及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七、本公告于2010年1月13日起实施。
伊旗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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