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建伟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1 11:4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涉嫌存在将井巷维修作业违规外包、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建伟

行政相对人代码:

37142119820914****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煤矿将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阶次。

处罚结果:

处柒万伍仟元罚款(¥75,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2-2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5〕101013-2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