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09:4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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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10·17”较大顶板事故处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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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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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50000710923934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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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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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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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5年10月17日13时48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依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10·17”较大顶板事故结案的通知》责任划分和处理意见:布尔台煤矿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安畅项目部安全监管严重缺失,导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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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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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罚款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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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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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鄂)煤监管罚〔2025〕10400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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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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