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胜区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覆盖东胜区自然资源领域全行业乱象及涉黑涉恶有组织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征集范围如下:
(一)严厉打击垄断国有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国有土地,违法破坏及占用耕地等突出土地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雇佣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偷挖盗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以及垄断资源、滥开滥采的“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严厉打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以及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相关项目工作中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牟取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用地用矿、越界开采等引发行业乱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规划建设非法牟利,以及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周边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为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经营主体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及利益输送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必须客观真实、内容具体,需准确列明涉案人员、涉事企业及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并主动提供合同资料、审批文件、转账凭证、音视频、聊天记录、照片等佐证材料,确保线索有据可查、可核可办。
2.本单位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全程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与举报内容,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坚决严厉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诽谤、诬告栽赃、缠访滋事,对虚假举报、恶意陷害他人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积极提供线索,共同整治行业乱象,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自然资源领域发展环境。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15:00—18:00。
1.举报电话:0477-8329514
2.电子邮箱:79526067@qq.com
3.信函邮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自然资源分局1702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民族西路59号),邮编:017000
4.现场举报:可前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1702室现场提交线索及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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