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公示结论​
资料来源: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5-07-2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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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东胜区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文艺工作实际,制定了《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该办法制定过程中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及结论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于2025年7月3日, 在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2楼1205会议室举行。会议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持,邀请了来自文学艺术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比40%、相关利益代表占比40%。

  会上,由评估主体单位对《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初步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各听证代表就该办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围绕实施办法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展开了充分讨论。​

  二、听证代表意见汇总​

  会议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利益群体代表对《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表示大力支持。他们认为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东胜区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能够激励更多文艺工作者投身创作,产出更多优秀的文艺作品,提升东胜区的文化软实力。将为创作者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他们在创作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激发创作热情。​

  三、风险评估结论​

  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以及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得出以下结论:《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的实施,总体上对东胜区社会稳定具有积极影响,其带来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如奖励标准细化、申报流程优化、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挑战,但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能够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具备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按计划稳步推进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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