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鄂尔多斯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污防治办发〔2023〕9号)要求,经各镇全面梳理排查,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477-838444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