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关于发还取保侯审保证金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刑侦大队历年办理的案件中,部分取保侯审保证金因当事人不办理退还手续或办案单位东胜分局刑侦大队联系不到当事人等原因导致无法退还。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联系办理退还手续,公告期间内未办理退保手续的取保侯审保证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附件:保证金退还清单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尚警官18647788009
白警官13948378411
公告退还保证金清单.xls |